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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潘小园觉得,对于武大那个荒唐的托付,武松只答应了前一半,忽略了后一半,她是十分感激感动以及感谢的。

    但她依然觉得被武松坑了。

    水泊梁山眼下是对她最安全的去处,这话一百个没错。可她一不会舞刀弄枪,二不会行军打仗,梁山这个遍地雄性的组织,水泊里捞一网子鱼都恨不得没一尾雌的,就连敲锣打鼓升旗喊号子,也不乏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抢着做,她又能在里面做什么?充其量是混吃等死吧?

    宋江大约不过是顺带给武松做个人情,他才不在乎山寨里多一张吃饭的嘴。

    况且就连混吃等死似乎也是奢望。潘小园觉得,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山东及时雨呼保义孝义黑三郎出言不逊的脑残,除了自己,恐怕没有第二个人了。更可气的是,武松这厮听任她作死,居然连句提醒制止的话都没有!

    这也是跟宋江商量好的?

    总之这一次,她被坑得不浅。但让她稍微安慰一点的是,这种命运不独她一份。

    水泊梁山人丁兴旺,至少四分之三都是被“逼上梁山”的。而要问他们是被谁逼上梁山的,至少四分之三都会答:宋江。

    潘小园很荣幸的位列其中一个。

    宋江长什么模样,她完全记勿得,只记得是个其貌不扬的黑脸,比武松大概矮一头,扔人群里绝对是个标准的路人甲。

    宋江甫一出场,跟她说完抱歉,她还没来得及再细看,只听呼啦啦一片,整个十字坡,全都单膝跪地。

    包括武松。

    全都齐声叫:“大哥!”

    当时潘小园就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,膝盖有点软。自己是不是也该降降海拔,减少一下存在感?

    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女跪男的规矩,就算是当街撞见天子,也只是个万福即可。潘小园正琢磨着要怎么万福才得体,只听扑通一声,宋江也跪下了。

    没的说了,她麻溜儿地跪到武松旁边,低头看地。

    只听宋江垂首道:“承蒙众位兄弟厚爱,今番青州城手到擒来,山寨又添了许多人马,实在是喜上加喜。宋江手无存功,全仰仗诸位兄弟之能,在此谢过了!”

    周围一阵哄响,全都是诸如“宋大哥快起来!”“兄弟们当不起!”“大哥和军师神机妙算,我们不过是听从指挥而已!”

    宋江坚决不起,口称不敢,就这么直挺挺的俯伏在地。

    直到人群中一个人粗声嚷嚷:“吴学究,你快让宋大哥起来,铁牛昨儿个膝盖着凉,跪不住了!”

    一阵大笑。宋江这才勉为其难地站起来,然后独独把武松扶起来,仰起头,笑呵呵将他打量了一番。

    作为全梁山上唯一和宋江拜过把子的男人,武松这待遇非同一般。十字坡上众人原本大部分还都不认识他,现在一片窃窃私语席卷大地,全认识了。而宋江一句介绍的话都没说。

    潘小园早就找了个角落躲起来。宋江这个boss级人物,居然不计较她的那几句王八蛋,这让她觉得心里头忐忑不已,甚至有点良心不安,总觉得头顶上悬了刀子,满心有种想要亲自登门谢罪的冲动。

    可是宋江非但没给她登门谢罪的机会,那天烧她店面的黄胡子反而来登门谢罪了。拎了一盒子鸡,一盒子鱼,跑到女营来咣咣咣的叫门。

    潘小园和孙二娘、以及其他几个新上山的女眷住在一起——孙二娘和张青虽是夫妻,但在梁山大营这种单身狗遍地的去处,公然出双入对显然是十分拉仇恨的行为。于是两人自觉分居,孙二娘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他奶奶的,老娘终于不用听着呼噜睡了!”

    于是她高高兴兴地开门,放那黄胡子进来。黄胡子自称姓燕名顺,绰号锦毛虎,非常礼貌,朝潘小园、孙二娘两任老板娘各自一拱手:“宋江哥哥差遣,小弟不得不从,得罪了!”

    说着眼神一睨,颇有“不原谅咱俩就比试比试”的意思。

    孙二娘当然也心痛她的酒店,但既然已经下决心在梁山开辟新生活,那么此时便也不太难过,就当是和过去彻底告别。于是她堆下笑来,连说不妨事不妨事,跟燕顺称兄道弟了几句,送出去了。

    燕顺撂下几盒吃食,便即告辞。

    等他走了,孙二娘脸上的笑立刻消失殆尽,嫌弃地扒拉扒拉那盒鸡,又掀起那盒鱼的盖子,使劲闻了闻。

    潘小园觉得燕顺这名字耳熟,但又回想不出此人具体事迹,只好问孙二娘。

    孙二娘啪把那盒鱼盖上,“他呀,清风山上那个吃人肉的。”

    潘小园浑身一激灵,默默地把手从食盒上拿开了。

    燕顺的故事其实已经传遍梁山,成为一桩关于有眼无珠的经典案例,不时的被人提一提。据说当年宋江路过清风山,由于相貌寻常、衣着普通、随身财物显眼,让一群小喽啰横拖倒拽,捉到了山上。当时的山大王头子就是燕顺,见了这个行货,顺口问:“这黑矮汉子是谁啊?”

    如果此时宋江报上自己名号,以下的一切就不会发生。可是宋江也不知是吓的还是累的,就那么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。

    燕顺觉得挺没意思,便督促着把这汉子剖了做醒酒汤——这个吃人肉的习惯其实也不能怪他天生变态。十几年前,燕顺初练武功的时候,不知被哪个江湖骗子带上了歪道,说他的功夫过于邪肆霸道,必须时常服用人的心头热血,才能避免走火入魔。迷信的燕顺不敢信其无,这才开始战战兢兢地杀人,最后混得一个落草为寇的结局。

    他有时候也想把这坏习惯戒掉,但不知是心理作用,还是别的什么,一旦下决心不再吃人肉,就莫名其妙的浑身无力,肌肉酸软,精神萎靡,还真像是走火入魔的前兆。

    抓到宋江的那天,他正巧没什么吃人肉的*。况且看这汉子黑矮粗挫,也对他没什么胃口。于是决定先吓唬吓唬,过过干瘾。

    “小的们,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,炖一锅醒酒酸辣汤来!”

    宋江不为所动,依旧耷拉着脑袋等死。旁边的小喽啰有看不下去的,悄悄问:“喂,你到底姓甚名谁?大伙今儿个对不住你,回头给你烧两陌纸钱,你以后别来缠我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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