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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第一次听闻‘青秀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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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,她怎么能在老公面前说别的男人厉害?真要死翘翘了!’

    上前,千悦撒娇地拽了拽他的衣袖:“还是我老公最好,最厉害…”

    脸色稍微好看了些,殷以霆才伸手捞过她,在她腰侧拍了拍:

    “嘴巴倒像是抹了蜜,就是太不安分,女人聪明了,果然不是好事!以后,不许随便收男人的礼物,免费的,也不行!”

    他的老婆,他要自己疼!

    “原来你喜欢笨笨的啊!好吧!我很笨,我什么都没懂,什么也没听明白…”

    捂着耳朵,千悦还真摇头晃脑一副傻呆的样子,言下之意更是明确,以后,礼物照收不误,该不安分,还不安分。

    顷刻被气得内伤,殷以霆无语地抬手在她屁股上轻拍了两下:‘这女人,还真知道怎么收拾他!’

    甜笑着,千悦突然踮起脚尖,在他脸颊快速亲了一下:“我会乖乖的听话的啦!有你,我就很满足了!老公,我们回家吧!”

    一颗心都要被她融化了,殷以霆自然地抱过了她,用宽热的胸膛为她挡去冷夜的寒风。

    她的美丽带着一抹孤傲、一丝妖娆、还透着冷艳,诱人征服却也让人畏惧,可跟她亲近之后,却会发觉,她就像是一颗软浓的糖果,随时都能把人甜化了,她并不难亲近!

    第一次,殷以霆为能得到这样一个女人,澎湃起骄傲、自豪,更庆幸自己的幸运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接下来的日子,两人多数的时候,依旧会同进同出。

    对千悦这种野草一般,超强的适应能力,殷以霆是极度欣慰又极度恐惧的。因为,她这样的性子,意味着可以自保,却也意味着,可以很快就适应没有他的生活。

    所以,即便两人每天都腻在一起,他却并不会觉得畏手畏脚,反而更多的时候,会觉得心安。第一次,对一个女人,还是自己名正言顺拥有的女人,居然这么没有自信,连他自己都觉得惊奇。

    这天,处理完手头的公务,殷以霆又习惯性的拨打了下秘书室的电话:“叫千悦进来下!”

    “呃,总裁,Cherry不在,她…她去洗手间了!”

    纠结了半天,韩秘书最后蹦出这么个借口,天知道,她最近最怕的就是总裁来这个电话,因为每次千悦都说一句下去转转,然后就找不到人了,除非她自己转够了回来。

    而她,既不能阻止,又没办法大肆追踪,两个人还都不敢得罪,夹在两人间,简直为难得要死!

    “恩,让她回来就过来!”

    放下电话,殷以霆的眉头不自觉地却拧了下:

    ‘怎么回事?每次找她都不在,不是去洗手间,就是去文件室,要不就是出去拿送报表了?这种几分钟跑个腿的事儿,她经常却直接就没后音了?她有这么忙吗?再说秘书室的文件,什么时候需要人去送了?不都是一个电话,各部秘书助理派人来取的吗?’

    正纳闷间,一阵敲门声突然传来。

    “进来!”

    随即,罗青拿着一摞文件走了过来:“几笔账,需要你的签字!”

    两个人商谈完了工作,罗青才道:

    “已经确定了,那个吕芳,果然就是吕青的女儿!那个褚林,就是当年经手部门的那个经理,我也查过了,胆小懦弱,空有一副皮囊,跟个小白脸没两样,也是能捡到便宜就占一点。现在的一切,更多的还是仗着他老婆的公司,他老婆是有名的又老又丑,还是个妒妇,不过家里条件好,他们夫妻还算和睦,那个还没上钩,这个先跟吕芳勾搭上了..要是吕青知道,自己唯一的女儿变成了这样,还被自己狐朋狗友给…不知道会不会活活气死!”

    “嗯,这些都先不急,吕青才是重头戏,这些小喽啰到时候一并收拾了就行…吕心宝那儿,还是要盯着点,别太急躁了!根深三尺也非一日之功,十拿九稳了再动手!”

    “对了,你怎么把嫂子给拎来公司了?你跟青秀小姐的过去…她知道吗?我听说…上次为了那个实习秘书,她跟你闹得不轻啊!”

    千悦刚一走到门口,正欲敲门,才发现门是虚掩着的,一靠近,听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句话,

    青秀?还是秦秀?她听错了吗?他们有过去?!

    “是啊!她的眼里,恐怕是揉不下半粒沙子!这个女人啊,倔到你无法想象,没有十成的真心,怕是拿不下来!青秀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,她知不知道,有什么区别?”

    难道她还会去跟一个死人争吗?

    从他的口吻中,罗青清楚地听出了宠溺的纵容!一个倔到无法想象的女人,他居然会用十成的真心,去拿下她?

    原本是想要透漏些青秀的信息出来的,一瞬间,罗青再度犹豫了。

    他感觉得出,他是真得开始喜欢这个女人了!

    什么时候,他变得公私不分,会对一个女人妥协,会带一个女人来上班了?如果青秀还活着,他都不敢保证他会这样!

    如果青秀还活着,他倒是可以肯定,他绝不会开秦秀的先河。

    其实,从他肯毫不犹豫地舍弃秦秀,甚至连分公司都没让她进,而选择走后门安排她进无关的公司,他就隐约间知道,他很在乎他现在这个老婆!

    说不上是好是坏,罗青终归还是犹豫了下,毕竟他也只是大概确定,青秀还活着。

    只是,她活着又如何,她若真回来了,真得会比现在的女人来得重要吗?

    这一刻,他更不确定了!

    这是千悦第一次听到‘青秀’的名字,她明显愣了一下,脑海中不自觉闪过一个念头:

    ‘他对秦秀的特殊照顾,该不会就因为…这么一个相似的名字吧!’

    即便从他明显沉痛的口气,她感觉到了深爱的味道,这样的念头,却也仅是转瞬而逝,因为,她想起了他刚刚说过的一句话:

    青秀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。

    虽然恋爱的经历不多,可千悦明白,前男友、前女友的过去,其实是最伤人的!

    所以,虽然她跟殷以霆在一起这么久,事实上,殷以霆从未亲口问过他跟沈封过去的点滴,这是一种尊重,也是一种对感情最为妥当的处理方法,毕竟,走过的过去,是没人能取代的!

    揭开彼此过去的伤疤,其实除了会让自己难受,还会让对方更深沉的回忆一次。

    即便心里有些想象,滋生出一些念头,甚至怀疑殷以霆会突然决定娶她是因为对爱情的心灰意冷…

    可最终,千悦却选择了转身离去,而且,她也决定,不会问他的过去。

    没有她的过去,她不想知道!她不曾参与的过去,她有什么计较的资格?他的过去是什么样子,他心里头的人是谁,如同她那不堪回首的过去,都该随风而逝。她要的是他们的经历,他们的回忆,他们之间积累的点滴、一切…

    何况,跟一个死人,有什么可争的?!

    就算她赢在了前线,也已经长埋黄土,未来的人生,她才是那个要跟他共度一生的人!最终,是她得到,是她在真实拥有,她该满足——

    千悦明白,这个世界上,并没有百分百完美的爱情,她知道,自己也不可能完完全全占据殷以霆整颗心,如同她再渴望他,内心角落里始终还是有回忆属于沈封…她可以不去触及,却无法抹去。

    这一刻,她是真的不介意,半点都没想过要去‘探究’或者‘介意’。

    可是,她做梦都没想到,这个已经不存在的女人,某天还会活生生地站到她的面前;她更是做梦都没想到,她今时今日所经历的一切,两个人走过的美好,曾经一度都带着无法磨灭的她的印记,一度让她痛恨到绝望!

    转身,这一次,千悦真的跑了一趟洗手间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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